选必三 逻辑与思维
2025年5月13日约 3574 字大约 12 分钟
选必三 逻辑与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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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走进思维世界
思维概述
- 思维是人的特有属性
- 人的思维存在具有普遍性
- 思维具有个体差异性
- 思维
- 广义:意识
狭义:理性认识 (认识的高级阶段) - 类型: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
- 意义:使人们认识事物本质、把握事物规律的重要的思维方式,是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 广义:意识
- 思维的特征
- 间接性(由表及里):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 概括性: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
- 能动性:任何思维都是对认识对象的反映,但又不是对认识对象的机械反映。思维能够提炼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别于客观实际的认识。
- 表现:正确的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错误的思维歪曲地反映认识对象。
- 关系:概括性是间接性的前提;间接性和概括性都体现了能动性
- 思维与实践: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思维形态
- 分类依据
- 方向: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
- 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
- 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辩证思维和形而上学思维
- 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 思维的基本形态是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 抽象思维
- 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 基本单元:概念、判断和推理
- 特征: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 形象思维
- 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 基本单元:感觉、直觉和表象
- 特征: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形象思维能够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等于感性认识
-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关系
-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 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第二课 把握逻辑要义
逻辑概述
- 逻辑
- 含义:现代汉语中的“逻辑”,或者与“规律”同义,或者指“逻辑规律与规则”,或者指认识问题的某种“思维方法”,或者指“逻辑学”这门学问。
- 研究对象:“规律”意义上的“逻辑”是所有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规律与规则”,以及“思维方法”意义上的“逻辑”才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 目的:逻辑学研究试图将逻辑规律与规则运用到实际思维中,以区分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是为把握“规律”服务的。
- 广义的逻辑: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等
- 狭义的逻辑:形式逻辑
- 推理
- 结构: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由前提推导结论,前提作为结论的理由。
- 要件:内容真实;形式结构有效
- 形式逻辑
- 与推理关系:形式逻辑特别关注推理问题。
- 要件:从形式逻辑角度看,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并不取决于思想的具体内容,而是取决于思想的形式结构。
- 核心任务: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
- 形式结构:逻辑学把不同思维形式之间的联系方式称为思维形式结构,简称形式结构。
- 论证和论辩
- 论证:把推理的理由讲出来作为“论点”的“论据”,就构成了通常所说的“论证”。
- 论辩: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说服人,让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或者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反驳别人的观点,就构成了“论辩”。
- 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学习狭义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是学习广义逻辑学的基础。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 同一律: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 公式: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 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
- 逻辑错误:“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
- 条件性:时间、条件不变
- 矛盾律: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 公式: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 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 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 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
- 逻辑错误:“自相矛盾”
- 适用: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
逻辑矛盾("自相矛盾"):对客观实际的错误反映
辩证矛盾:对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的反映,是正确认识 - 排中律: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 公式: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 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 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 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
- 逻辑错误:“两不可”
- 适用:反对关系
- 区分矛盾律与排中律
- 矛盾律:A与非A必有一假
- 排中律:A与非A必有一真
- 逻辑思维
- 规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 要求:合乎逻辑的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明确性。
- 来源:这些基本规律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认识客观事物的正确思维活动的总结。它们不是逻辑学家头脑中固有的,也不是哪个权威规定的。人们通过无数次的社会实践,既认识到了客观事物的规律,也认识到了思维自身的规律。
- 必要性: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才有可能成为科学的思维,而违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不可能是科学的思维。
第三课 领会科学思维
- 科学思维
- 含义: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
- 基本条件: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
- 不科学思维: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思维
- 与其他思维:科学思维不是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
- 科学思维的特征
- 追求认识客观性: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盲目
- 结果具有预见性:规律;关键词(预测、合理推断、发展趋势、指引)
- 结果有可检验性: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 意义
- 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科学的抽象思维一定是符合逻辑要求的思维,违背逻辑要求的思维不是科学思维。通过学习逻辑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真理的责任。
- 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世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认识世界,不仅要认识事物的部、方面、阶段,而且要认识事物变化发展着的整体。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为全面、动态地把握客观事物。
- 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
- 成功的社会实践离不开科学思维的参与。
- 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
- 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
- 总之,把握科学思维的精髓,学会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更好地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第四课 准确把握概念
概念
- 属性
- 含义:事物总有许许多多的性质和关系。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属性。
- 分类: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 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
- 概念
- 含义: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
- 特征:抽象性和概括性
- 表达: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
- 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
- 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
- 内涵与外延的关系: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 不同概念间外延的关系
- 相容关系
- 全同关系:完全相同
- 种属关系:前者被包含在后者中
- 属种关系:前者包含后者
- 交叉关系:有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
- 不相容关系(全异关系)
- 矛盾关系:非此即彼
- 反对关系:有第三者
- 相容关系
- 概念是变化发展的
- 任何概念都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准确地把握概念,既要弄清概念的内涵,又要分清概念的外延。
- 认识对象是变化发展的,反映认识对象的概念也会发生变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可能固定不变。
- 同时,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对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也会越来越深刻和精确。
明确概念的方法——定义
- 定义
- 含义: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 结构:被定义项、定义联项和定义项
- 方法:种差加属概念
- 下定义(种差加属概念)
- 属概念:被定义项的属概念
- 种差:被定义项与其他同属的种概念间的差别
- 定义项:种差与属概念相加
- 用定义联项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
- 要求: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正确地认识对象,把握其本质属性;应该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
- 错误
- 外延必须全同。否则“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
- 定义项不能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同语反复”(直接)或“循环定义”(间接)
- 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则“否定定义”
- 不能用比喻。否则“比喻定义”
明确外延的方法——划分
- 划分
- 含义:划分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 操作: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
- 结果: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
- 结构:划分由母项和子项两部分构成。
- 要求:首先,必须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其次,要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
- 错误
- 子项之和必须等于母项。否则“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
- 同一个标准。否则“划分标准不一”
- 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否则“越级划分”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第六课 掌握演绎推理方法
第七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第八课 把握辩证分合
第九课 理解质量互变
第十课 推动认识发展
第十一课 创新思维要善于联想
第十二课 创新思维要多路探索
第十三课 创新思维要力求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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